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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站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库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推动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全覆盖,近日,水利部、司法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国家能源局、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《水利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对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。
《通知》要求,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,确保责任到机构、责任到岗、责任到人;全面开展水库大坝注册登记,及时更新完善水库大坝注册登记信息,确保信息全面、动态、精准;切实提升水库工程管理水平,认真做好水库大坝维修养护、安全监测能力提升、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、标准化管理、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建设等重要工作;及时消除水库工程安全隐患,常态化做好水库大坝安全鉴定、除险加固工作,合理妥善实施降等报废,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水库库容管理;严格落实水库安全度汛措施,编制完善水库调度规程(方案)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(防汛)应急预案,落实病险水库限制运用和超标准洪水应对措施,科学调度运用水库,强化水库放水安全预警联动;不断强化水库管理保障措施,建立健全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部际协调机制和水库运行管护、除险加固、险情处置等经费保障机制,加强水库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宣传引导,切实提高安全管理能力。
《通知》对进一步明晰各主管部门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主体责任,强化水利系统内外所有水库全面监管具有重要意义。